可是有‘地仙’二字。
李三思咳嗽两声,体内气息翻腾,收掌而回,并起双指,朝身前轻轻一点,说道:“灵犀指。”
半夏略微抬眉,笑道:“有趣。”
灵犀指,向来是逍遥观不传之秘。
没想到,竟被李三思拿去用了,看来......这天书里,可真是什么都有。
道门半夏,通晓万法,假若李三思以寻常手段使出,自然会被半夏轻易破去,若要以秘法伤到半夏,唯有欺身而近,不给半夏回神的时间。
快而迅捷、势若奔雷的灵犀指,倒是恰到好处。
‘呲!’
一道白光自李三思指尖刺出,径直划破半夏袖袍,穿体而过。
这一幕,有些令人瞠目结舌。
天边笼罩的金光,仍然璀璨,嗡鸣的大道之音,仍然杂乱。
李三思将儒家千年气魄凝为胸中一气,才能与天顺战得势均力敌,才能伤到半夏。
连串的鲜血落下,洒落一片,猩红刺目。
半夏受了伤,却笑了起来,“后生可畏。”
李三思略微皱眉,察觉到一丝不对,正要暂且后撤,却发现洒落在地上的鲜血缓缓蠕动起来,蓦然拔地而起,化作三丈血牢。
儒家李三思,可以号令天地,半夏若要杀李三思,无法凭借天地之力汇聚而成的种种秘法,唯有凭借肉身之力。
天顺奉自身为天道。
那么,天顺的血肉,便是独属于他的天地之力。
因此,孙乾才能以散尽血肉真灵化作诅咒,覆向宁不凡。
因此,半夏才能以鲜血互作地牢,囚禁李三思。
由此可见,半夏受的伤势,完全是有意为之。
后生可畏?
姜,还是老的辣。
李三思望着面前不断收缩的血牢,自知凭借自身之力难以破除,心中却并没有慌乱,相反,他很平静,甚至还将腰间系着的半壶酒解下,小口慢饮起来。
这是李不二送他的酒,很是辛辣刺喉,正如面前血牢,难以逾越分毫。
江湖也是如此,分明步履难行,可该走的路,总是要一步步走出去的。
‘咕咚咕咚。’
李三思将半壶酒尽皆饮下,胸中火烧,心里竟升起万丈豪气,所以才说,男儿只有先学会了喝酒,才能真正走入江湖、提刀杀人。
‘啪嗒。’
李三思将空酒壶丢下,面朝血牢,微微一笑,托起半卷天书,撕了一页,握在手心便是握着道理,朝血牢猛然拍去。
可怜的明字卷天书,今日怕是要真正毁去了。
有道是,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
这黄金屋与颜如玉,李三思倒是没有瞧见,但书里的道理,可是天地至理,用道理打人,正如同先生训诫弟子。
我要打你,你还敢躲不成?
‘哗啦——’
血牢在金光之下,宛若退潮一般,循序退去。
三丈之外,半夏瞧见这一幕,摇了摇头,说什么读书人最讲道理,他倒觉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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