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。
今年便是是我入夜凝宫的第九年。
诚然,我是个老女人了。
所以即便未有过情郎之类,到了这个年纪,常封的意思我还是很是清明的。
第九年。
这意味着,我认识了他九年,每一日,都是这么近的走过。
止水的墓在山高头,站在那儿可以望见很美的景致,将无妄城尽收眼底。
风掠过,墓碑上藏蓝头巾猎猎飘动。
我和常封在墓前默默站了一会儿。
“我父亲是个木匠,当地颇有名气。”
常封忽然开口。
“我学他的手艺学到九岁时,他死了,这时我才知,我的父亲真名为常容清。”
我眨了眨眼睛,扭头望他,眼中有了些震惊。
常容清……
“是,”他笑笑,“剑圣常容清。”
他又停了一会儿,才道,“他死后他的师弟将我收入门下,再日后,我去了夜凝宫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我问,“夜凝乃魔宫。”
“是,可杀我父亲的并非魔宫,而我在中原无法活下去。”他耸耸肩,“想让我死的人太多,这儿反而少一些,所以我来了。”
他说至此,没有再说,我没有再问。
宫主成亲后半年,少宫主出生了。
又是全城欢庆,王安生总管甚是欣慰,眼角多出一丝泪光了。
自宫主成亲后我甚爱饮酒,这一次宴会又饮得多了,没醉,只是红着脸晕乎乎地跳到屋**吹风。
没吹一会儿便有人来叨扰。
我不看都知是谁。
一件带有温度的长衣披在肩头,耳边是他的声音,“夜里风大,莫着凉。”
我低下头,记忆中只说了一句。
“我们是护法,”然后我咽咽喉咙,说完下半句,“我入宫那年,我看着止水抱着玫羚的尸体走出去的。”
我们是护法。
止水活着的时候,曾说,对我们而言,相爱是一种奢侈,倘若失去,宁愿后悔也不愿心痛。
他死了,玫羚死了,骨瓷也死了。
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。
我不知下一个是谁,是我,还是常封。
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,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。
念此我不知哪来的勇气——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。我攥住常封的衣领,抬头,轻轻吻上他的嘴角。
即便在许多年以后,我都晓得,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。
比杀人,比哭泣,比饮醉,更为大胆。
他是男人,我是女人,年纪不小,没有配偶。
即便发生了如何,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,不守自爱,身为未婚女子,按中原习俗,大抵是该浸猪笼的。
可这又如何,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,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。
在这一**上,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。
她再弱小,也知挣扎坚强。即便无用,又有多少人能做到。
那一夜很旖旎,我记不清,隐约是痛,也不知究竟是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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